国防新技术协定签订不久,苏联即开始履行协定,向中国提供导弹设备和派遣专家。苏联还援建中国生产原子弹的关键设施----重水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它们当时都建在北京市房山县坨里。火箭的研制与核武器的发展密切相关,其作用是保证向目标发射核弹头。从现有的史料看,苏联对中国核武器发展的主要援助包括:有关原子能工业发展的绝密技术(包括重水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可以发射核弹头的SS-1(8A11)和SS-2(8ZH38)型号的战术导弹、潜艇发射的弹道导弹(SLBMs)以及液态燃料的火箭R-11FM,提供了这些导弹和火箭的技术资料、设计、组装和生产。这些都是苏联当时最新或较为先进的装备。同时,苏联还在核技术的人才培养、原子弹和导弹试验靶场的选址、核技术的保密问题等方面向中国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援助,对中国核武器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时中国国内对苏联援助发展核武器寄予非常高的希望。对于苏联的这些援助,中国领导人曾给予高度评价。
三、苏联政策的变化及其影响和后果
然而从1958年下半年起,由于中苏之间分歧和矛盾的发展,苏联开始收缩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只给中国一般技术,对高新技术特别是国防领域的尖端技术更是严格控制。1959年6月20日,苏共中央致函中共中央,信中称,苏联正在与美国、英国在日内瓦谈判禁止核武器试验的协议和正赶上苏联和美国政府首脑会议即将召开,为此苏联政府提出,先不把苏联原子弹的样品和设计的技术资料交给中国,待两年以后,“彻底澄清西方国家对于禁止实验核武器问题以及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态度”后在决定。这表明苏联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的政策开始发生重大的变化。苏联改变在核武器问题上援助中国的政策,与这一时期苏联外交政策的变化、军事战略的调整,特别是对苏中关系的重新评估密切相关。苏联外交政策的变化突出表现在赫鲁晓夫提出的“三和路线”,主张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和进一步裁军,停止核试验。值得强调的是,除中苏两国在意识形态、对时代和国际形势的认识、对核战争和核武器的态度等问题上存在着重大的战略分歧外,苏联停止向中国提供核技术,还在于赫鲁晓夫和苏共领导人认为,“中苏关系正在逐步恶化,国防新技术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这一时期发生的“联合舰队”风波、第二次台湾海峡危机以及“导弹风波”等事件,都是中苏关系急剧恶化的重要表现,也是促使苏联决定停止援助中国核技术的重要起因。
这样,第二次台湾海峡危机期间及其以后,赫鲁晓夫开始担心苏联当初承诺援助中国核技术是不是操之过急,开始考虑不向中国提供原子弹的样品,终止与中国签订的相关协定。中共中央对苏联6月20日来信的反应是明确而激烈的。当时中共中央认为,中共中央认为,苏方毁约是中苏关系中的一个重大事件,说明赫鲁晓夫可能要在中苏关系上采取新的方针,这种新方针就是同西方主要是美国站在一起反对中国的方针。对此,毛泽东提议,对苏共中央的来信暂时不做答复,还要观察观察再说。但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中共领导人相信,苏联即使在两年以后也不会执行有关协议了,他们决心克服种种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使中国成为核国家。更为重要的是,苏联的行动使得中国领导人相信,苏联是把两党的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领域,更加加深了对赫鲁晓夫以及苏共领导人的反感。同时中国领导人还认为,苏联的行为实质上是对控制中国的企图失败后对中国的打击报复。
在反复论证和权衡的基础上,中国对发展核武器的计划作了重大的调整。首先,调整任务和重新部署力量。1961年8月20日,聂荣臻给毛泽东写了题为《关于导弹、原子弹应坚持攻关的报告》。报告说,在原子能方面,争取4年左右建成一套核燃料生产基地,设计试制出初级的原子弹,5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建成更先进的一套生产基地,设计试制出能装在导弹上的比较高级的原子弹。1962年11月17日,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原子能事业领导的决定,正式成立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的中央专门委员会,由周恩来为主任。专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中国原子能工业建设和加速核武器研制、试制工作以及和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其次,争取从西方获取相关技术资料和设备。中央在1960年年中决定,为了加速国防科学研究部门的建设,可以向资本主义国家订些货,以解决各科学研究部门建设之急需。第三,依然没有完全放弃获取苏联的援助。1962年6月中国有关专家组赴莫斯科,与苏方进行了6次谈判。苏方在谈判中始终态度冷谈傲慢,最后片面宣布结束谈判,并以备忘录的形式向中方提出了设备方案。但苏方所提方案,主要存在不配套,不合理,援助方式不落实等问题。
这样,到1962年,中国不再指望可以从苏联得到任何援助,开始走上了自己发展核武器的道路。
四、结论
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与中苏关系的破裂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从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基本战略考虑看,中国领导人毫无疑问地把拥有核武器界定为中国重大的国家利益,而在当时的背景下,中国发展和获取核武器的最佳乃至唯一的途径,是争取得到苏联的援助。苏联向中国提供发展核武器的技术,虽然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但在1958年以前,苏联基本上按照国防新技术协定,向中国提供了发展核武器所需的技术和相关材料。1958年下半年以后,随着两国在意识形态、对时代和国际形势的认识以及对核战争和核武器的态度等问题上所存在的重大战略分歧日益扩大,中苏关系因“联合舰队”问题、第二次台湾海峡危机以及“导弹风波”等问题也不断恶化,这些事件直接或间接地促使苏联决定停止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而苏联的行为不仅被中国判定为是“一般国际关系中罕见的”,是苏联“同西方主要是美国站在一起反对中国”的新方针,更为重要的是,苏联的行动使得中国领导人相信,苏联是把两党的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领域,实质上是对控制中国的企图失败后对中国的打击报复,同时还更加加深了中国领导人对赫鲁晓夫以及苏共领导的反感。因此,苏联停止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是中苏关系破裂的重要标志,由此也成为日后中苏论战的一个重要论题。
原文载于《当代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3期和第4期,全文共37000字。
[①] 《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编写组:《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1918-1975)》,下卷,第388页。
[②] 《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编写组:《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1918-1975)》,下卷,第394-395页。